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0 10:11:18

广东省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电子税务局启用电子缴款凭证的通告

广东省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电子税务局启用电子缴款凭证的通告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电子税务局启用电子缴款凭证的通告
全文有效
2014年4月1日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款征缴效率,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需要,我局决定自2014年4月1日起在电子税务局正式启用电子缴款凭证。
“电子缴款凭证”是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纳税人网上开具缴款凭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函637号)有关规定制作的,我局已于2013年8月20日起启用“电子缴款凭证”。该凭证可作为纳税人记账核算凭证。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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