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9 13:13:18

财政部 财税[2005]17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广东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政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广东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税171号



广东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6元。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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