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不胜 发表于 2020-5-26 11:14:39

经营期不满3个月的纳税人,如何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

经营期不满3个月的纳税人,如何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

总局政策君 发表于 2020-5-26 11:14:39

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以其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确定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待经营期满3个月,以设立之日起三个月销售额确定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经营期不满3个月的纳税人,如何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