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柠萌语税”之抗疫篇(38):微信缴社保,一次不用跑
本帖最后由 子宁 于 2020-7-29 14:30 编辑同舟共济 共渡难关
留得青山 赢得未来
为响应李克强总理减税降负的工作安排,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人社部正式发文,决定延长阶段性减免时间,泸州社保及时跟进,继续给企业发大红包。
01
延长减免政策实施期限
● 免征全省各类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执行期限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继续参照执行。
● 减半征收全省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执行期限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
● 2020年2月1日起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按计划施工期分月平摊,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大型企业的,在2月至6月应缴的部分减半征收;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小微企业的,在2月至12月应缴纳的部分免于征收。
02
继续执行缓缴社会保险费
●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继续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
● 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03
如何办理?
● 企业无需提交减免申请及其他材料,无需办理任何手续,一切由社保局直接办理。企业只管撸起袖子加油干,一门心思谋发展。社保君一定会竭尽全力,及时把国家减税降费的好政策落实到企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留得青山,赢得未来。
来源:智慧泸州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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