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9 11:0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桂地税发[2006]19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桂地税发19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桂地税发193号
全文有效
2006年7月4日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函59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广西地税系统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地税部门要结合《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清理和销毁已停用税收票证问题的通知》(桂地税发161号)以及《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全区税收执法和税收征管环节专项检查的通知》(桂地税发192号)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工作。各市、县(市)地税局在8月10日前完成自查和抽查工作,其中地级市对所属县(市)地税局抽查面不得低于30%,请各地级市地税局将专项检查情况工作报告和《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统计表》以及《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工作底稿》在8月15日前汇总上报区局(电子文件报送地址及上述两个报表格式下载地址:FTP/税收票证)。
二、区局于8月15日至30日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对部分市地税局进行抽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强化管理,规范执法,提高税收票证管理和税款缴库工作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工作中的问题,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开展一次全面的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的税收票证使用管理情况和税款缴库情况(含行政性收费票证使用和收入缴库情况),必要时可以延伸所检查票证和税款缴库工作的时间范围。全面检查各级管票、用票单位对税收票证在各环节的管理情况和各基层征收单位的税款缴库、退库等情况,重点检查税务机关收取现金税款人员和代征单位的票款结报缴销情况,以及有无有税不收、转引税款等问题,必要时可以到纳税单位进行调查或者请银行、国库等单位协助。
二、检查内容
(一)税收票证管理的检查。对税收票证领发、保管、填用、结报缴销、作废、停用、损失核销、销毁等环节的管理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视同现金管理的税收票证的结报缴销,检查是否有混用税收票证收取现金税款行为,是否有逾期结报、延期缴库行为,是否有利用税票贪污、挪用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税款缴库工作的检查。对税款的征收、解缴、入库、退库等环节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税款解缴入库的及时性、安全性,检查是否有违规开设税款过渡账户或将税款存入其他账户的行为,是否有混库、有税不收或将不应在本地缴库的税款征收入库的引税行为。
实行联网电子缴税的地区除对以上情况进行检查外,还要对电子缴税的票证使用管理情况、税收开票信息控制情况和税款征收数据存储备份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三、 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各级管票、用票单位全面组织本单位自查,省级对地市级管票单位的抽查面不得低于20%,省级和地市级单位对县级单位的总共抽查面不得低于30%。为避免对县级单位重复检查,各省的抽查方案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四、 检查的时间安排
检查实施时间为2006年7月到9月,各级管票、用票单位于7月底前完成自查,省、地市级单位于8月底前完成抽查,总局在9月份组织抽查。
五、 情况上报
各检查单位根据《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提纲》(附件1)认真对照检查,填写《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工作底稿》(附件2)及《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统计表》(附件3)。省级税务机关根据抽查情况以及基层上报的汇总情况,编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统计表》,并结合本地区对税收票证管理和税款缴库工作的建议,撰写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工作报告,正式文件于2006年9月底前上报总局(电子文件报送地址:FTP/CENTRE/JITONG/会计处/税收票证)。对于检查工作的好经验以及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典型案件,请随时上报。
《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工作底稿》及《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统计表》可从广域网下载,下载路径:FTP/CENTRE/JITONG/总局通知 /票证及缴库检查附件。
六、 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工作是关系到税款安全、税收政策贯彻执行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问题,各地税务机关和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统筹兼顾,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周密的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加强领导,团结协作。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工作涉及税收征收管理的多个环节、多个部门,对于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领导,与2006年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相衔接,由计统部门和法规部门联合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优质高效地完成检查工作。
(三)落实责任,确保质量。各级税务机关对检查情况要认真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总局将对部分地区进行抽查,一经发现不认真开展自查、不如实上报检查结果的行为以及整改不及时的情况,将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1: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提纲
一、 税收票证检查
(一)票证制度
1、检查所执行票证制度是否符合总局的有关规定;
2、实行联网电子缴税地区,检查联网成员单位是否共同建立了联网运行管理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
(二)票证领发
3、查看票证领发是否使用《票证领用单》、《票款结报手册》,有无领票不开单、白条领票或他人代领现象;
4、查看《票证领用单》、《票款结报手册》登记是否及时,核发数量、字别、起止号码及其他内容记载是否完整,领发双方签章是否齐全;
5、票证管理员(税收会计)身兼开票职责的,有无自行领发结报、不受监督现象;
6、查看基层征收机关、征收人员及代征单位的收现票证是否限量领发;
7、查看税务机关之间、代征单位之间、征收人员之间是否有相互借用税收票证的行为;
(三)票证保管
8、查看票证保管是否坚持“一清、三禁、四专、六防”制度,票证库房和代征单位的票证保管场所是否满足安全存放税收票证的需要;
(四)票证使
9、检查是否严格执行票证填用“十不准”;
10、检查票证填写是否规范,有无不填开票日期或故意填错日期的情况,有无错用税率和计算错误,是否做到填写内容完整、无误,字迹清楚,章戳齐全,全份一次开具;
11、检查是否坚持专票专用、先领先用、顺序填开;
12、实行联网电子缴税地区,检查使用电子缴款书缴税的单位是否符合使用电子缴款书的条件,所使用的电子缴款凭证基本要素是否符合要求;
(五)票证结报缴销
13、查看票证流转、结报缴销的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要求;
14、检查自收现金税款的税务人员和代征单位(人)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全部办理票款结算、票证销号和票证上交手续,有无跳号结报票款、积压票证现象;
15、检查自收现金税款的税务人员和代征单位(人)结存的未填用票证是否与税收会计办理空白票证交验,相互签章;?
(六)票证审核(检查)结果处理
16、检查票证审核(检查)记录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票证审核、检查,是否填写登记《票证审核(检查)差错清单》和《票证审核(检查)登记簿》;
17、检查票证审核(检查)处理情况,处理是否得当,程序和手续是否规范,是否按要求填写《票证审核(检查)处理通知单》;
(七)票款损失处理
18、检查票款损失数量及原因;
19、检查损失票证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是否按规定核实、核销,手续是否完备,对责任单位(人)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八)票证作废停用
20、检查票证填用人员是否在作废票各联注明“作废”字样和作废原因,是否将废票全份保存并办理结报缴销手续,有无自行销毁现象;
21、检查有无利用作废票证征收税款现象,有无利用作废票证勾结纳税人逃避追缴税款现象;
22、检查对停用票证是否进行集中清理,是否核对字轨、号码、数量,是否登记造册、妥善保管或按规定上缴上级税务机关,有无停用票再用现象;
(九)票证交接归档和销毁
23、检查票证交接的记载内容是否完整翔实,交接手续是否规范,交接时是否按要求填制《票证交接清单》;
24、检查已填用的票证存根联、报查联和作废、停用、损失上缴的票证是否按规定的方法连同票证账簿和票证报表妥善保管并按要求归档,是否按规定期限保存;
25、检查实行联网电子缴税单位是否监控电子开票记录,原始开票信息是否完整真实保存,有无擅自修改、删除等违规操作,数据信息备份是否及时;
26、检查销毁的票证是否在规定的销毁范围之内,销毁票证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齐全;
(十)税收票证管理软件流程设计及运行维护情况
27、查看运行的票证管理软件是否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设计;
28、查看有无软件运行维护制度,有无建立问题反馈解决渠道;
二、税款缴库检查
(一)税款缴库的及时性
29、检查自收现金税款的税务人员和代征单位(人)是否按照“双限”等规定及时向税收会计办理票款的结报缴销,基层征收机关是否按规定及时向国库经收处上解税款,有无占压税款行为;
30、检查有无擅自违规开设税款过渡账户或将税款存入其它账户的行为;
(二)税款缴库的安全性
31、检查税款征收缴库的程序是否合法,有无擅自改变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的行为;
32、检查有无开票不收税或收税不开票以及多征少征税款行为;
33、检查有无贪污、挪用税款的行为;
34、检查有无擅自改变纳税地点征税的行为;
(三)税款退库情况
35、检查税款退库的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有无未经审批擅自退税的行为;
36、检查实行联网电子缴税的单位使用电子缴款书后,有关退库、更正业务的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37、检查增值税“免抵”调库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手续不全的问题,是否存在超额调库的情况。
附件2: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工作底稿(略)
附件3: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统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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