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9 10:44:07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 南地税发[2009]1号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地税发1号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地税发1号
现行有效
2009.01.05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通知》(国税发〔2008〕108号)文件要求,按照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工作部署,为了做好我市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
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市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黄芸
成员:刘建宇、李国建、苏际中、林映炎、李丽玲、赵志忠、周继亮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负其责,分工协作
(一)所得税科负责工作具体部署、提供政策业务解答以及反馈情况、进行工作通报、总结工作。
(二)征管科负责纳税申报表印制发放以及协调申报服务工作。
(三)信息中心负责提供广西地税信息征管系统征收保障等技术工作。
(四)稽查科负责组织开展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专项检查工作,及时总结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五)办公室负责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六)计财科负责及时解决有关工作经费问题。
(七)税务服务中心负责纳税申报表网上下载以及对外宣传、公告工作。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局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积极向辖区党委、政府汇报,同时明确内部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协作,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为确保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积极主动,各有关单位一要在认真总结这两年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市局制定的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进度,有计划地开展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申报工作目标任务及进度考核表见附件6),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实行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市局将按月进行工作通报;二要主动与重点纳税单位、纳税人接触,及时提供纳税咨询、多种申报渠道受理服务,促使纳税人及早申报,避免自行纳税申报工作陷于被动。
(三)采取强大的宣传攻势,使政策深入人心。一是通过12366税服热线、报刊、电视台、电台、税务网站进行宣传;二是印发通告向社会广泛宣传自行纳税申报的具体事项;三是通过手机短信提醒纳税人;四是税收管理员通过扣缴义务人向重点纳税人分发宣传资料开展重点宣传动员。
(四)做好办税服务厅受理申报的准备工作。各县(区)局要在办税服务厅张贴通告,并公告自行纳税申报的受理流程,将纳税申报表、宣传资料摆放于显眼处,方便纳税人取用。有条件的办税服务厅可设立专门的窗口办理个人所得税的自行纳税申报业务。同时也可采用上门受理申报的办法,做到切实方便纳税人。
(五)切实做好纳税申报工作。积极拓展纳税申报方式,做好纳税申报表的受理工作和税款的征、补、退、抵的工作。各县(区)局一是要在办税服务厅配备足够的人员快速受理、初审纳税申报表;二是在接收纳税申报表后尽快对纳税申报表进行比对、审核,及时办理征补退抵税。
(六)做好自行纳税申报的档案管理工作。各县(区)局应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纳税资料档案,自行建好自行申报纳税人申报信息台帐,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纳税人补、退、抵税的后续管理。
(七)完善个人收入档案,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在加强税法宣传的同时,应着重宣传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的纳税资料保密的义务及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对其纳税资料保密的权利,消除纳税人不应有的顾虑。各县(区)局应将保密工作要求列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追究,对涉及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信息的各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都制定相应的保密管理规定,明确保密管理责任,纳税人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登记到归档管理都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申报信息的管理规定,认真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
(八)建立跟踪反馈机制,及时上报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情况。各县(区)局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相关材料报送式样及要求》(附件3)做好数据分类统计及相关情况收集整理工作,并通过FTP上报市局所得税科,以便考核进度情况进行通报。其中材料“(一)”的上报时间为每周三上午下班前,即2009年1月14日、2月4日、2月18日、3月4日、3月11日、3月18日、3月25日、3月31日上午12:00前报送;材料“(二)”在2009年4月3日前报送。
四、材料上报途径:2009年目录/上传/所得税科/个人所得税/2009年自行纳税申报工作
附件:1.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
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
作的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3.相关材料报送式样及要求
4.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关于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
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目标分析预测的通知
5.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
作目标情况表
6.南宁市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
纳税申报工作目标及进度安排表
二○○九年一月五日
附件
相关材料报送式样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一)申报期内分阶段相关数据统计。
分地区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情况统计表
截止时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地区
申报人数
年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
已缴(扣)税额
抵扣税额
减免税额
应补税额
应退税额
要求:(1)采用A4纸,横向页面设置,Excel格式;除申报人数栏外,其他各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减免税额+应补税额-应退税额(应退税额取正数)。
(二)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总结
内容应包括:
1.自行纳税申报结果。(用表格形式反映)
(1)分地区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情况统计表
截止时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地区
申报人数
年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
已缴(扣)税额
抵扣税额
减免税额
应补税额
应退
税额
(2)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分项目情况统计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申报人次
年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
已缴(扣)税额
抵扣税额
减免税额
应补税额
应退税额
合 计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3)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分行业情况统计表
金额单位:万元
行 业
申报人数
年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
已缴(扣)税额
抵扣税额
减免税额
应补税额
应退税额
合 计
1.如金融
2.……
3.……
4.……
5.……


要求:(1)A4纸,横向页面设置,Excel格式;除申报人数栏外,其他各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减免税额+应补税额-应退税额(应退税额取正数)。
2.申报人数最多的前5个职业。
3.主要做法和经验。其中应包括各地印发宣传资料的份数、12366接听咨询电话次数、税务网站访问人次、办税服务厅受理咨询人次、举办培训班及宣讲会的次数、上门集中辅导或受理申报的次数、截至2008年3月底,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情况和2007年全年开具情况或者其他供纳税人查询扣缴单位支付所得及扣缴税款的措施、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人数和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人数,以及其他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相关的统计数字。
4.存在的主要问题。
5.申报期结束后的后续工作打算和建议。
二、报送要求
(一)时间:材料(一)请于2009年1月16日、2月6日、2月20日、3月6日、3月13日、3月20日、3月27日、4月2日上午12点前报送;
申报期结束后,2008年4月9日下午5点前报送材料(二)。
(二)报送方式: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到Ftp相应文件夹: centre/所得税司/个人所得税二处/2008度自行纳税申报
传真:010-63417974
不接收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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