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穗府办函[2014]11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穗府办函[1999]126号文的复函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穗府办函126号文的复函
穗府办函11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穗府办函126号文的复函
穗府办函115号
全文有效
2014-8-13
市地税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提请清理穗府办函126号文的请示》(穗地税发104号)收悉。
经研究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废止《关于继续执行我市部分税收政策的复函》(穗府办函126号),请你局做好相关政策衔接和宣传指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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