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8 12:17:48

广东省惠州市国家税务局 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部分涉税事项免填单服务的通告

广东省惠州市国家税务局
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部分涉税事项免填单服务的通告


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部分涉税事项免填单服务的通告
全文有效
2014年10月29日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负担,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根据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全面推行免填单服务的实施方案》(粤国税函609号)等相关要求,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市国税系统范围内推行部分涉税事项免填单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推行时间
2014年10月30日起推行。
二、推行业务及范围
免填单服务是指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时,由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和口述内容直接录入涉税办理信息并依托征管系统自动获取纳税人信息,分事项打印制式文书,并由纳税人核对、确认后办理涉税事项,为纳税人提供的免除填写税务文书的服务。
市国税局确定在全市推广“免填单”服务的四项业务是:变更税务登记、重新税务登记、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以及在省国税局网上办税大厅已实现在线办理的各项业务。
三、咨询方式
纳税人如需了解相关业务情况,可登陆惠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全市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咨询。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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