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8 12:03:44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部分纳税人201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缴申报期限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部分纳税人201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缴申报期限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部分纳税人201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缴申报期限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现行有效
2015.04.01
尊敬的纳税人:
由于系统原因,造成我省部分纳税人无法正常进行2014年度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及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为有效保障纳税人权益,2014年该项个税申报缴款期限均延长至2015年4月30日。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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