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8 12:01:18

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穗财法[2015]93号 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广州市具有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广州市具有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穗财法93号

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广州市具有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穗财法93号
全文有效
2015年4月29日
市财政征管分局,市国税局各直属单位,市地税局局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3号),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联合审核,现将经审核确认的我市具有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自获得年度起,有效期5年。
附件:2013年度和2014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附件:

[*]2013年度和2014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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