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2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其中“公告”指的是什么?
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2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其中“公告”指的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五条规定:“《办法》第四十条所称的公告是指,税务机关应当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纳税人发票违法的情况。公告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经营地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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