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8 11:54:33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宁夏人社局
关于认真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首次评聘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发〔2012〕168号

关于认真做好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首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宁东管委会, 区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12〕166号以下称《暂行办法》),经研究,在全区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首次评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学确定岗位数量,严格做好岗位申报核准工作
(一)申报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事业单位,要符合《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条所规定的设置范围和设置条件,并依据本单位已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所设置的正高级岗位总量以及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1:3:6的结构比例,确定拟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数量。自治区直各部门,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所属符合设置条件的事业单位,由所在部门,市、县(区)或管委会按照上述要求统筹确定。符合设置条件的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按照上述要求自行确定。
(二)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申报核准。申报核准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关于申请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书面报告。报告要说明本单位的社会职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专业技术服务领域和水平、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做的贡献,以及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理由(统筹设置的按所属单位逐个说明)。
2.填报《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核准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
3.已经核准的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统筹设置的按所属单位逐个提供)。
4.机构编制部门已批准的本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统筹设置的按所属单位逐个提供)。
(三)2012年8月15日前,各地各单位将申报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相关材料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二、认真开展摸底调查,扎实做好首次聘用名额下达工作
已核准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事业单位,按照《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七条之规定,从2012年8月15日起,对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条件的人员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调查摸底:
(一)符合聘用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向单位提供有效证件、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和相关材料。
(二)符合聘用条件人员所在单位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层层审核把关后,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3,附电子版),于2012年8月31日前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
(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已核准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数量和摸底调查情况,按照《暂行办法》的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之规定,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对首次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单位和岗位数量提出初步意见。
(四)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初步意见报请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审定后,于2012年9月15日前将首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数量下达到各地各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
三、严格把握聘用条件和评聘程序,认真做好申报拟聘人员的审核评审工作
(一)首次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市、县(区)和单位,对下达的首次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数量,按照《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七条和第九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款之规定,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推荐,于2012年10月15日前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推荐申报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推荐报告。载明拟聘人员推荐工作情况、竞聘结果、推荐意见。
2.填报《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审批表》(见附件5,一式三份)。
3.拟聘人员个人业绩综述材料(2000字以内,一试20份)。
4.拟聘人员的有效证件。包括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符合聘用条件的相关原件。
(二)2012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七款之规定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分行业对拟聘人员的证件材料、任职资格、聘用条件和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进行评审并确定拟聘人员建议名单。
四、做好组织审批和聘用工作
(一)2012年11月中旬,按照《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八款之规定,召开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报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首次评审工作情况,并将全区事业单位首次拟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建议名单提请会议研究同意后,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二)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九款之规定,下达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职数和聘用批复。
(三)2012年11月底以前,事业单位按照《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款之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首次评聘工作顺利开展
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首次评聘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导向作用显著,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高度关注的一项工作。认真做好这项工作,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事关我区高层次人才的切身利益。各地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首次评聘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要注重工作实绩、科技成果和社会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和创造,使评聘工作向重点科技服务(学科)领域、主体岗位和长期在科技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要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严格审核,层层把关,择优聘用,宁缺毋滥。严禁在评聘过程中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弄虚作假。
附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核准表
2.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且获得一项及以上国家级奖项人员统计表
3.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且获得一项及以上自治区(省部)级奖项人员统计表
4.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汇总表
5.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审批表
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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