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8 11:54:15

广东省惠州市地方税务局 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 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广东省惠州市地方税务局
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

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
全文有效
2015年7月7日
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暂行)〉的公告》(2014年第3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印发<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惠地税发132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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