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宁夏人社局关于印发人社厅机关干部“下基层、解民忧、帮发展、促和谐”活动方案的通知
宁人社发〔2012〕94号
关于印发人社厅机关干部“下基层、解民忧、帮发展、促和谐”活动方案的通知
厅属各单位,自治区社保局:
现将《人社厅机关干部“下基层、解民忧、帮发展、促和谐”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人社厅机关干部“下基层、解民忧、帮发展、促和谐”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区机关干部中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帮发展、促和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2〕16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宁组通〔2012〕54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光荣传统,深入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通过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听民声、理民事、解民忧,增强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责任感,强化党员干部党性锻炼,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加深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领,切实推动和谐富裕新宁夏建设。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方法
(一)主要任务
1.解民忧。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深入所联系的基层单位调查研究,与干部群众直接交流,认真了解社会保障、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相关政策和各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每年走访所联系的村(社区)居民不少于50户,5年内走遍辖区所有住户(其中低保户每年走访),了解和掌握群众所想所盼,找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各项政策落实好,把各项工作做到位。
2.帮发展。深入基层和群众,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就业创业、职业培训、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相关政策,把党的惠民政策传达到户到人。及时指导帮助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所联系基层单位理清思路,完善规划,准确把握政策,下大力气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加强与基层业务干部的沟通,掌握情况,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对所联系基层群众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属于职能范围内的,要及时帮助解决,对其他方面的问题,也要积极协调解决。
3.促和谐。参与排查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指导基层建立、完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长效机制;认真梳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由各县(市、区)工作组汇总整理后提交厅“下基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引导制定和完善村(社区)规民约,倡导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二)工作方法
要把“下基层”作为推动机关工作的具体措施,在机关和基层之间架起一座联系的桥梁,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厅里统一印制《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干部下基层工作指南》,作为宣传政策和开展工作的参考。“下基层”主要工作方法是“入户到人”,“下基层”人员要深入到所联系基层单位的农户(居民)家中、社区院落、工厂车间、医院科室等,真正把自己根植于群众之中,通过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心贴心交朋友,设身处地摸实情,与所联系基层单位的干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骨干建立经常性的联系。
三、人员安排
(一)参加人员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要求,“下基层”人员为厅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按2011年度统计数的90%确定,总人数为179名,未列入安排表的人员作为预备人员,5年内均要参加“下基层”活动。
(二)人员安排
1.“下基层”人员由厅办公室统一安排(详见附件)。被确定到县(市、区)的,由县(市、区)委负责安排到行政村、城市社区等基层单位;被确定到国有企业的,由自治区国资委负责安排到国有企业;被确定到医院(卫生院)的,由自治区卫生厅负责安排到医院(卫生院)。
2.“下基层”衔接工作由厅办公室负责,于3月30日前将具体人员名单分送所对应的县(市、区)委、自治区国资委和自治区卫生厅。
3.“下基层”人员可与所联系县(市、区)的同系统干部或乡镇干部混合编组,负责人可由厅机关处级以上干部或县(市、区)科级以上干部担任。
四、时间安排
“下基层”活动从2012年开始,到2016年底结束(根据人员变动,每年可微调一次)。“下基层”人员原则上每年到所联系的基层单位不少于3次,全年累计不少于7天。
2012年“下基层”活动从5月开始, 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组长商各县(市、区)、自治区国资委和卫生厅确定。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安排。把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作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两个水平”的重要工作,与领导干部下乡驻村、抽调5%机关干部到基层工作、定点帮扶、选派农村工作指导员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能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
(二)注重实效。“下基层”人员要带着政策和感情深入群众,切实办一些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要深入学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宣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业务,准确解答基层和群众提出的问题。对在联系基层中发现的问题或意见建议以及自己的所感所悟,可以个人或小组名义,撰写千字以内的情况反映。
(三)建立档案。认真填写“下基层”活动《工作手册》,详细记录每年下基层的时间、走访的户数、人数、了解的情况、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的事项、排查化解矛盾情况、所联系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自身感悟、建议等,每年的述职要专门报告联系基层单位情况。
(四)严肃纪律。要严格执行“下基层”工作要求,厅机关干部到联系的基层单位开展工作,不准层层陪同、不准特殊接待、不准敷衍应付、不准缩短时间、不准增加基层负担。下基层期间,基层单位周边有经营性食宿条件或机关单位能提供食宿条件的,尽量不要到群众家中食宿,凡在群众家中食宿的,尽可能固定在一户,并及时足额交纳食宿费用。下基层期间的食宿、交通及其它费用按有关规定报销或补助。
六、加强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厅“下基层”活动领导小组,张学武同志任组长,周万生、吴高侠、武平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厅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武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宏伟、梁满仓、徐凤琴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下基层”活动日常工作。厅属各单位、自治区社保局要加强对“下基层”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把“下基层”活动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开展调研和帮助基层及群众解决问题的有利契机,切实把人员安排好,把工作协调好,把任务完成好。
(二)强化指导督查。厅办公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等部门要加强对“下基层”活动的指导和督查,通过不定期深入基层单位调研、督查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下基层”人员工作情况,切实推动“下基层”活动健康有效。
(三)严格落实考核。厅“下基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下基层”人员的考核工作,将“下基层”活动和《工作手册》记录情况作为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注重宣传引导。“下基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了解“下基层”活动进展情况,及时掌握信息,编发简报,交流工作,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人社厅机关干部“下基层”人员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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