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宁夏人社局关于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化阳光政务环境提升勤政为民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
宁人社发〔2012〕187号
关于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化阳光政务
环境提升勤政为民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厅属各单位,自治区公务员局、社保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区勤政警示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勤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能,更好地在推动和谐富裕新宁夏建设中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根据《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区勤政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加强勤政建设的意见》(宁社办发〔2012〕12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优化阳光政务环境、提升勤政为民服务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机关勤政警示教育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干部业务学习、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岗位职责、加强考核监督,优化阳光政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学习意识、勤政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着力打造“勤政、务实、阳光、高效”的工作形象,更好地为全区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
(二)工作目标:以治庸提能力、治散正纪律、治懒促勤政、治浮抓落实、治拖促高效为目标,通过抓业务学习、抓工作规范、抓政务服务、抓考核监督,彻底消除机关“懒、散、庸、浮、拖”等不良风气,着力打造阳光政务环境,力求在提高行政效能上有新举措、在提升服务水平上有新进步、在转变作风上有突破、在勤政廉政上有新形象,为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主要措施
(一)围绕解决政策不熟悉、业务不精深的问题,着力加强学习培训
深入扎实开展学习、熟悉、运用、研究政策法规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公务员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及《自治区人才资源开发条例》、《自治区创业与就业促进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规划》等重大规划、重要政策,消除政策“盲区”,努力做到每一项政策都熟知,每一项政策都会运用,不断增强分析政策、运用政策、研究政策、执行政策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业务技能大提升活动,大规模、全方位、宽领域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培训,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开展岗位技能大练兵,使干部职工不仅熟悉本岗位的业务,也熟知其他岗位的技能,着力打造复合型业务人才,努力成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业务骨干和行家里手。
(二)围绕解决工作不规范、服务不高效的问题,着力规范内部管理
进一步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公文流转、新闻宣传、信息公开、督促检查、信访接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坚持按制度执行、按程序办事、按标准推进,努力做到工作制度化、程序规范化、管理流程化、服务标准化。健全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每一个岗位的工作职责,细化每一名工作人员的目标要求,做到工作岗位个个有职责、工作人员人人有目标,切实强化岗位精细化管理。加强干部职工上下班、坐班考勤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好在岗不上班、不勤政、不干事的问题,下大力气整冶庸懒散软慢现象,确保工作高效运转。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等规章制度,实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接受群众监督。牢固树立效能意识,对群众政策咨询、业务办理不推不拖,必须在第一时间受理,并及时向当事人反馈;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积极主动帮助联系、搞好衔接。对群众信访,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没有时限要求的,也必须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提出具体时限要求并按期完成,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三)围绕解决公开不彻底、程序不透明的问题,着力深化阳光政务
进一步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所有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服务项目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实行一站式受理。对创业就业、转移就业、职业培训等专项资金实施范围、效果及使用情况、参加培训人员等情况,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行电子政务,积极开展网上审批,深入推进社保一卡通工程,扩大网上查询、咨询、投诉等服务项目的范围,为单位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切实加强对医疗保险“两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对“两定”机构管理运营情况定期公开,实行阳光管理。健全完善社保基金信息定期披露和要情报告制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全面推行人事考试 “三承诺”、“四公开”和“五监督”制度,公开办事程序、举报电话、服务承诺,公开招考公告、考试成绩、录用结果,全程推行考生监督、特邀代表监督、纪检部门监督、媒体监督和内部监督,确保考试每一个环节在阳光下操作。进一步规范高层次人才选拔、评先评优、职称评审、技能晋级考核等工作程序,统一标准,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全程监督、阳光操作,确保公正公平。深入推行军转干部安置“十公开”,进一步完善功绩制考核和双向选择安置办法,使军转安置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大力推行竞争性选拔干部,注重发挥组织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让选人用人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依法依规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探索建立案情公开、审理公开、结果公开“三公开”机制,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各类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围绕解决执法不规范、执法不严格的问题,着力深化依法行政
及时清理不合时宜的规范性文件,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消除政策“盲点”,不断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裁量标准,完善裁量程序,努力把权力滥用的风险降到最低。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社会听证以及重大决策失误纠偏等制度,适时开展风险评估,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行政执行能力。积极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等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简化执法程序,完善简易执法、现场执法、听证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
(五)围绕解决工作推进不快、任务落实不力的问题,着力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健全督查工作机制,形成自上而下、一级盯一级、一级督一级的督办工作新机制。创新督查手段,对重点工作实施全程监控、跟踪问效、定期反馈,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加大平时督查力度,力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加强目标责任制考核,主动适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需要,紧扣科学发展主题,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标准,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积极引入群众满意度评价,不断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考核实效。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加大考核奖惩力度,真正做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彻底整治“庸懒散软慢”现象,不断提高工作效能。
(六)围绕解决干部不尽责、工作不尽心问题,着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加大对机关不勤政、不敬业、不尽责等行为的问责力度,研究制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三误”问责办法》,建立并推行逐级问责机制,对由于工作不用心、不尽职导致的失误、延误、错误行为实施问责,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严格执行《宁夏公职人员“庸懒散软”行为问责暂行办法》,通过推行服务承诺、对外设立投诉电话、加大举报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工作平庸、消极、懒惰、纪律涣散、软弱无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积极开展跟踪评议、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予以纠正。建立健全行政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承担责任的具体单位、责任追究的种类、机构、程序,将责任追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和责任人员。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深入开展综合监察和专项监察,切实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影响转变干部作风和机关廉政勤政建设的突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
三、实施步骤
开展优化阳光政务环境、提升勤政为民服务水平必须立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按照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完善、巩固提升四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8月)
研究制定下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化阳光政务环境、提升勤政为民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意见,适时召开动员大会,组织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全区勤政警示教育大会等会议以及有关文件精神,重点学习张毅书记、王正伟主席在全区勤政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以及陈绪国常委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加强勤政建设、优化阳光政务环境、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9月至2012年10月)
组织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力求学深、吃透、学以致用。重新修订机关工作规范,做到该补充的补充,该完善的完善。依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岗位考评细则,加强日常监督考评。建立“三误”问责制度及考评细则,积极推行“三误”问责。进一步明确阳光审批、阳光就业、阳光社保、阳光招考、阳光评审、阳光安置、阳光维权的标准和具体目标,完善公开方式、程序,真正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组织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再清理、再规范,该保留的保留、该修订的修订、该废止的废止、该宣布失效的宣布失效。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11月至2012年12月)
通过召开行风评议会等形式,广泛征询社会、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全面检验开展优化阳光政务环境、提升勤政为民服务水平活动取得的成果与实效,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研究提出改进和提高的方案,着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
将2013年确定为优化阳光政务环境、提升勤政为民服务水平“巩固提升年”,进一步巩固提升成果,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措施,优化政务环境,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厅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优化阳光政务环境、提升勤政为民服务水平活动的重要性,将这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抓紧抓好,努力抓出成效。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勤政建设,主要领导要亲自带头,查问题、抓整改、建机制、促工作,为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转变干部作风、加强勤政建设、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作出表率。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厅属各单位要将开展优化阳光政务环境、提升勤政为民服务水平活动作为加强勤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因地制宜,注重实践,创新举措,找准结合点和突破口,抓学习、建机制、转作风、强基础、促落实,切实优化阳光政务环境、提升勤政为民服务水平。
(三)扩大舆论宣传。要组织开展多层面、全方位、宽领域的宣传报道,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深入报道,全面展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优化阳光政务环境、提升勤政为民服务水平活动取得的成效。要充分运用简报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注意树立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在系统上下营造加强勤政建设、打造阳光政务、优化服务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要组织对开展优化阳光政务环境、提升勤政为民服务水平活动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开展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监督合力,认真整治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涣散、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和违法行政等现象,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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