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8 11:06:53

湖南省税务局 湘税二字[86]第637号 湖南省税务局关于粮食商业企业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通知

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关于粮食商业企业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通知
湘税二字第637号

湖南省税务局关于粮食商业企业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通知
湘税二字第637号
全文有效
各地、州、市税务局:
我省经营平价粮油的粮食商业企业,由于购销价格倒挂一般都有亏损,须国家财政补贴。为此,对经营平价粮油的粮食商业企业(含利改税城市粮店),从今年十月一日起暂免征收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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