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税务局 湘税二字[86]第637号 湖南省税务局关于粮食商业企业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通知
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粮食商业企业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通知
湘税二字第637号
湖南省税务局关于粮食商业企业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通知
湘税二字第637号
全文有效
各地、州、市税务局:
我省经营平价粮油的粮食商业企业,由于购销价格倒挂一般都有亏损,须国家财政补贴。为此,对经营平价粮油的粮食商业企业(含利改税城市粮店),从今年十月一日起暂免征收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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