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宁夏人社局关于征集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赴外省研修学习需求计划的通知
宁人社函〔2018〕395号
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区直各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宁单位,大中型企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宁党办〔2018〕1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院士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宁党办〔2015〕51号)精神,加强青年拔尖人才培训培养,更好发挥青年拔尖人才在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生力军作用,现就征集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赴外省研修学习需求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赴外省研修学习需求计划征集范围为,已入选2016年、2017年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的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40名)及自治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20名)。自治区优秀青年后备骨干人选,由行业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抓好培训培养工作。
二、具体内容
(一)研修时间地点。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外出研修学习地点拟定在江苏、湖南、福建、浙江等省,赴外研修时间拟从2018年9月份开始逐年派出,外出研修学习时间为6个月至1年。
(二)征集需求计划。各单位要积极组织青年拔尖人才结合工作实际申报,自行联系外出研修单位,原则要求所在地重点高校、科研机构或大型企事业单位,明确研修工作岗位、培养计划目标和研修培养导师等内容,如实填写外出研修学习计划表。
(三)现场对接确定。根据青年拔尖人才外出研修需求计划征集整体情况,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外出研修省份对接协商,商定青年拔尖人才研修具体事宜,组织实施青年拔尖人才赴外研修学习。
三、政策支持
青年拔尖人才赴外研修学习相关费用从青年拔尖人才专项资助经费中列支。外出学习研修情况,纳入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落实青年拔尖人才激励机制相挂钩。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青年拔尖人才外出研修学习工作,是落实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培训的重要举措,对推进实施千名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从工作大局出发,协调处理好工学矛盾,大力支持青年拔尖人才外出研修,组织做好需求计划征集工作。
(二)加强沟通,严格程序。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反馈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合力做好青年拔尖人才研修学习工作。各单位和青年拔尖人才要强化纪律、严格程序,赴外研修学习需求计划经用人单位、市、县(区)有关部门或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上报,经自治区审核确定后,各用人单位、青年拔尖人才不得随意调整或取消研修学习计划。
(三)立足实际,认真填报。要立足工作实际和人才培养需要,认真对照征集范围和内容,研究确定外出研修单位、岗位、导师和研修期限。填报需求计划表时,要细化岗位条件要求,列明研修专业及具体方向、研修目标等内容。请于7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与市场处。
联 系 人:韩立宗
联系电话:0951-5099055(传真)
电子邮箱:rckfyscc@163.com
附件: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外出研修学习申请表
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外出研修学习申请表下载(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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