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8 10:45:56

湖南省财政厅 湘财预字[1998]22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证券公司营业税预算级次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证券公司营业税预算级次的通知
湘财预字22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证券公司营业税预算级次的通知
湘财预字22号
全文有效
1998-04-07
各地市州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省级收入范围的通知》(湘财(96)预字第99号)精神,各类证券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其营业税属于省级收入,全额缴入省金库,但各地市州财政信托投资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缴纳的营业税,不属于省级收入,请按相应级次缴入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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