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宁夏人社局关于做好2019年自治区定点创业(网络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宁就创发〔2019〕61号
各市、县(区)就业创业(人才)服务局:
为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扩大定点创业(网络创业)培训机构,不断提高创业培训质量,根据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2019年工作计划,现就做好自治区定点创业(网络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定点创业(网络创业)培训机构的认定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均可申请自治区定点创业(网络创业)培训机构。
(一)定点创业培训机构的认定条件
1.机构资质方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
2.创业培训方面:至少有2名以上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专职讲师(专职讲师需提供培训机构缴纳的半年以上养老保险、工资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具有满足创业培训教学要求的标准化教室、课桌椅、电脑和投影仪等教学设备及专门的档案管理室。
3.创业服务方面:注重服务效果,建立学员档案,为培训学员提供创业跟踪指导、创业咨询、创业实训等后续服务;具有3名以上全职或兼职的创业服务专家(包括创业培训讲师、企业家、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教师、取得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等)。
(二)定点网络创业培训机构的认定条件
1.机构资质方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具有创业培训、创业服务或电子商务培训资质并提供培训或服务效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服务对象的评价材料的培训机构优先。
2.创业培训方面。至少有2名以上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网络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专职讲师(专职讲师需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培训机构缴纳的半年以上养老保险、工资表);至少有60㎡的创业培训理论教室,配备电脑、投影仪、可移动课桌椅、黑白版等教学设备;至少有100㎡的网络创业培训实操教学教室,配备30台以上电脑及优质网络资源,确保流通使用实操平台。
3.后续服务方面。注重服务效果,建立学员档案,为培训学员提供后续跟踪指导及信息交流平台,帮助学员对接提升培训、创业孵化、创业融资等后续服务;具有5名以上全职或兼职的创业服务专家(包括企业家、专家学者、互联网资深从业者等),配备满足创业服务要求的活动场地及设备设施。
二、定点创业(网络创业)培训机构认定流程
定点创业(网络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由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负责。流程如下:
(一)公告。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面向全区发布定点创业(网络创业)培训机构认定通知。通知内容包括申报时间和地点、申报条件、认定程序、报送材料及受理机构等。
(二)申请。申请认定的培训机构需登陆“宁夏政务服务网(www.zwfw.nx.gov.cn)”,以法人注册登录后,进入“法人中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定点创业培训机构(含定点网络创业培训机构)的认定”事项中按照要求进行资料上传提交。上传资料主要有:
1.《定点创业(网络创业)培训机构申请书》;
2.培训机构工商营业执照;
3.办学场地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
4.购买培训相关设施、设备的合法使用证明(实景照片)。
(三)审核。申请的培训机构将提交的所需材料经政务服务大厅初审后,由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进行核实确认后,将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认定小组,对申请的培训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和复审,并对培训机构培训能力进行评估打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认定。实地考察认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对拟认定的定点创业(网络创业)培训机构在宁夏就业与创业服务网进行公示。
(五)确认。公示无异议后,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通过发文形式确认定点创业(网络创业)培训机构名单,并授予宁夏回族自治区“定点创业(网络创业)培训机构”牌匾。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区)就业创业(人才)服务局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做好辖区内符合条件培训机构的推荐工作。
(二)申请定点创业(网络创业)培训资质的机构要认真填写《定点创业(网络创业)培训机构申请书》(附件1、2)和所需材料,于7月31日前上传提交至“宁夏政务服务网”。
联 系 人:雷建忠 马 伟
联系电话:0951-5045792
15009511297 13895285500
附件:1.《定点创业培训机构申请书》
2.《定点网络创业培训机构申请书》
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
2019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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