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8 10:28:47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湘国税局函[2001]109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专用税票信息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专用税票信息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湘国税局函109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专用税票信息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湘国税局函109号
全文有效
自1996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出口货物恢复使用“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和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以下简称“专用税票”),实行出口退税审核与税务机关开具的专用税票电子信息核对的办法以来,我省国税机关在加强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专用税票信息审核通过率不断提高。但是,由于在专用税票开具、信息汇总、传输、核对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导致专用税票信息审核通过率还达不到总局的要求,影响了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专用税票信息管理工作,省局在组织专门班子进行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湖南省专用税票信息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试行)》,并决定每年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在此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该办法在全省出口退税工作会上已经过充分讨论,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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