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湘地税函[2002]97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3年税收月、旬快报项目口径调整及报送要求的通知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3年税收月、旬快报项目口径调整及报送要求的通知
湘地税函97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3年税收月、旬快报项目口径调整及报送要求的通知
湘地税函97号
全文有效
根据2003年国家预算收支科目调整和组织收入工作的需要,2003年税收月、旬快报制度相应进行了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口径。2003年税收月快报在2002年税收月快报的基础上进行了部分调整,具体如下:
(一)税务部门组织收入总计项目中只包括税收收入、教育费附加和税务部门其他罚没收入。
(二)税务部门组织收入总计项目下增设各种企业注册类型和“个体经济”项目。
(三)增设第42项“其中:房屋租赁”和第45项“房地产业”(包括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
(四)增设第44项“其中:仓储业”。
(1)在本年新欠项目下增设第83-85项“城市建设维护税”、“其他税收”、“教育费附加”项目,反映除未到期应缴、税务部门批准缓缴和关停空壳企业欠缴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外,在2003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待征税金和教育费附加的余额。
(六)增设第86-91项“往年陈欠”等项目,反映除呆帐、未到期应缴、经批准缓缴和关停空壳企业欠缴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外,在2001年5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发生的待征税金和教育费附加余额。
(七)删除“个体税收”(原为单独项目)、“代征税款”项。
(八)删除“截至上月累计考核口径税收增收额”及各子项。
(九)第92项“清缴以前年度欠税”口径说明为:指清缴2003年以前年度欠税,包括往年陈欠、呆帐税金等所有欠税入库。
(十)2003年税收旬报删除第5项“其他收入合计”。
二、报送时间:税收月快报为月后第2日(节假日顺延),税收旬报为旬后1日(节假日顺延)。
三、报送方式:2003年税收月快报通过我省地税系统广域网传输上报;税收旬报以传真方式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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