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宁夏人社局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表彰2019年自治区转移就业示范县和优秀驻外劳务管理机构的通报
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发〔2020〕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宁东管委会:
2019年以来,全区各市、县(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和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扎实开展就业扶贫,不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全面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业扶贫目标任务,在保障全区就业形势稳定,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示范县和优秀驻外劳务管理机构。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业扶贫工作,经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金凤区、贺兰县、惠农区、同心县、红寺堡区、原州区、隆德县、彭阳县、海原县等9个县(区)为转移就业示范县;固原市驻福州市劳务管理站、西吉县驻内蒙古自治区劳务管理工作站、同心县驻广东省劳务工作站、红寺堡区驻福建省劳务服务站、海原县驻福建漳浦劳务服务中心等5个驻外劳务管理机构为优秀驻外劳务管理机构,并对9个转移就业示范县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对5个优秀驻外劳务管理机构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分别从自治区和切块下达给市、县(区)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县(区)和驻外劳务管理机构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在促进转移就业方面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全区各市、县(区)、各单位要以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为榜样,坚持疫情防控和稳定就业两手抓、两不误,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实现我区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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