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8 10:22:00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湘地税函[2003]5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变动涉及到税收票证的填写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变动涉及到税收票证的填写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地税函5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变动涉及到税收票证的填写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地税函5号
全文有效
由于2003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税收会计统计工作手册》2002年版)变动较大,涉及到企业所属行业编码的调整、税收票证的填写以及税收会统报表的编报,为确保2003年会统报表数据的准确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涉及到企业所属行业的变动,各地要严格按照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标准,于2003年1月底以前进行调整。
二、各地正在使用的征管(开票)软件要严格按照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标准执行。
三、对于手工填写的税收票证,涉及到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品目名称,要按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定的项目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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