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7 13:19:18

广东省云浮市地方税务局 云浮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 云浮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云浮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若干问题的公告》的公告

广东省云浮市地方税务局
云浮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云浮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若干问题的公告》的公告
云浮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

云浮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云浮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若干问题的公告》的公告
云浮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
全文有效
2016年8月23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已公布,修订后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1号)同时废止。《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若干问题的公告〉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废止了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41号公告制定并公布的《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若干问题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云浮市地方税务局原按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2014年第8号公告制定并公布的《云浮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若干问题的公告》(云浮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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