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4954 个人从单位报销的药费需要交个税吗?
个人从单位报销的药费需要交个税吗?
[案例]1300049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第四条规定: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津贴、补贴是指: 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具体有: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5)中国科学院的院士津贴按每人每月200元发给 (6)西藏的特殊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7)军人的部分补贴津贴 除此之外,其他地区、行业、部门所发放的一切补贴、津贴,均应并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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