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国家税务局、茂名市地方税务局 茂名市国家税务局 茂名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茂名市国家税务局、茂名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欠税纳税人的联合公告
茂名市国家税务局、茂名市地方税务局茂名市国家税务局、茂名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欠税纳税人的联合公告
茂名市国家税务局 茂名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茂名市国家税务局、茂名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欠税纳税人的联合公告
茂名市国家税务局 茂名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全文有效
2016-10-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截止2016年9月30日累计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上(含此数)的企业(单位)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
1.茂名市国家税务局2016年第三季度欠税公告清册
2.茂名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第三季度欠税公告清册
附件:
[*]1.茂名市国家税务局2016年第三季度欠税公告清册.xls
[*]2.茂名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第三季度欠税公告清册.xls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