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7 13:12:59

[案例]130005143 转让限售股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地如何确定?


转让限售股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地如何确定?
[案例]13000514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67号)规定,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股东资金账户开户的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证券机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预扣的税款,个人向股东资金账户开户的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清算申报,办理清算事宜。 请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案例]130005143 转让限售股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地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