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7 13:09:26

[案例]130004989 人转让商铺为何不能按照总额的1%缴纳个人所得税?


人转让商铺为何不能按照总额的1%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13000498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个人出售商铺所得属于转让财产所得,应按此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08号)规定,个人转让住房可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是,商铺不属于住房,因此,不能适用该文件规定。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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