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国家税务局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第6号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第6号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第6号
全文有效
2017-06-0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国税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对本机关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备注 1 《转发广东省国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工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2005年8月1日 韶国税函﹝2005﹞88号 全文废止 2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3年2月8日 韶国税发〔2013〕11号 全文废止 3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新韶关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公告》 2015年2月16日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全文废止 4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韶关市国家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办法(修订)〉的通知》 2013年9月10日 韶国税发〔2013〕115号 全文废止 5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年7月27日 韶国税函〔2010〕92号 全文废止 6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韶关市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5年10月27日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1号 全文废止 7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 2014年8月6日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 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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