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7 12:57:19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第2号公告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珠海市国家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珠海市国家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第2号公告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珠海市国家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第2号公告
全文有效
2017-06-28
为推进珠海市国税系统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和《广东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珠海市国家税务局修订了《珠海市国家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现予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珠海市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6号)同时废止。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珠海市国家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公告政策解读
时间:2018-02-0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珠海国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决定修订《珠海市国家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6号),对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为推进珠海市国税系统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珠海市国家税务局重新修订了《珠海市国家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此次修订目的在于根据《广东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的规定对《珠海市国家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6号)制定依据和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并按照省局的意见删除了原重审办法关于市局稽查局重审小组的相关内容。
二、公告内容说明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重审办法的依据和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工作联动的原则和保密纪律。该章节将文件制定依据修改为《广东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第二章规定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各机构与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该章节增加了保税区局作为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删除了原重审办法关于市局稽查局重审小组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规定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删除了原重审办法关于市局稽查局重审小组案件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规定了稽查部门提交重大税务案件以及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案件程序,该章节未修改。
第五章规定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一般程序、书面审理程序、会议审理程序,该章节未修改。
第六章规定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执行和监督程序。删除了原重审办法关于市局稽查局重审小组参照重审办法执行的规定
第七章附则规定了其他案件审理程序、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印章使用、工作日界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以及文件生效日期。删除了原重审办法对市级以下的各级国税机关对重审工作的规定。
三、公告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第2号公告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珠海市国家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