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7 12:55:06

[案例]130004996 回迁房卖出去后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回迁房卖出去后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130004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9号)第二十二条规定: “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税率为20%。 若该房产来源为无偿赠与的房产,则按收入全额减除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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