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7 12:53:10

[案例]130004674 银行取钱为什么还是要扣利息税呢?


银行取钱为什么还是要扣利息税呢?
[案例]13000467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包括人民币、外币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此次利息税政策调整后,税款仍然实行分段计算办法,即只是对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此前产生的利息仍按规定征税。 例如: 某储户在2007年1月1日存入5年期存款,应该在2011年12月31日到期。 该项存款2007年1月1日~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007年8月15日~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按照5%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008年10月9日以后孳生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储户在2008年10月9日以后存入银行的储蓄存款所孳生的利息,一律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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