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国家税务局、汕尾市地方税务局 汕尾市国家税务局、汕尾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 汕尾市国家税务局、汕尾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欠税纳税人的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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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国家税务局、汕尾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
汕尾市国家税务局、汕尾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欠税纳税人的联合公告
汕尾市国家税务局、汕尾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
全文有效
2017-10-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市截至2017年9月30日累计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企业(单位)纳税人名单予以公告。
欠缴税款的企业(单位)
单位:元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地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
欠缴税种
欠税余额
其中:本期新增欠税
广东新彩科技有限公司
9144152177402935XR
海丰县城东镇汀洲管区埔尾村
陈丽容
441521198604261120
增值税
5103176.12
0.00
海丰县广信鞋业有限公司
441521722412533
海丰县鹅埠镇紫云工业城
邱信章
441502700509547
增值税
10639172.68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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