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7 12:51:23

[案例]130005161 退休工人发放的过节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休工人发放的过节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13000516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723号)的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而单位在给退休人员发放过节费时应按上述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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