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7 12:44:39

广东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实名办税过渡期的通告

广东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实名办税过渡期的通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实名办税过渡期的通告
全文有效
2018年2月27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101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决定,推行实名办税的过渡期延长至2018年4月30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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