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s Archiver
论坛
›
实务案例
› [案例]130005109 两处单位取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是否需要进行年度纳税申报?
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7 12:39:07
[案例]130005109 两处单位取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是否需要进行年度纳税申报?
两处单位取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是否需要进行年度纳税申报?
[案例]13000510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条规定,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按照该办法规定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案例]130005109 两处单位取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是否需要进行年度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