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4699 职工取得的哪些收入不作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职工取得的哪些收入不作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案例]130004699
职工从企业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对于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主要有以下优惠政策: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下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三、根据国税发8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 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其中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 四、根据财税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 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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