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7 12:29:33

[案例]130005026 通过省组织部缴纳的特殊党费捐款能否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通过省组织部缴纳的特殊党费捐款能否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案例]13000502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发60号)“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广大党员响应党组织的号召,以“特殊党费”的形式积极向灾区捐款。 党员个人通过党组织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属于对公益、救济事业的捐赠。 党员个人的该项捐赠额,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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