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7 12:27:56

[案例]130005072 出勤扣款及病事假扣款可否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出勤扣款及病事假扣款可否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案例]130005072

您所述的出勤扣款与病事假扣款,既然是扣款,应该是未实际发放到个人收入中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85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因而,对于上述出勤扣款与病事假扣款,实际并未发放到个人手中,而对于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按个人实际取得的收入额再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病事假扣款与出勤扣款未实际发放应该不包含在个人收入额中。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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