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7 12:24:53

[案例]130004862 外籍人员在国内没有任何收入是否按零申报个人所得税?


外籍人员在国内没有任何收入是否按零申报个人所得税?
[案例]13000486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48号)第五条规定: “中国境内企业董事、高层管理人员纳税义务的确定。 担任中国境内企业董事或高层管理职务的个人,其取得的由该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董事费或工资薪金,不适用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而应自其担任该中国境内企业董事或高层管理职务起,至其解除上述职务止的期间,不论其是否在中国境外履行职务,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取得的由中国境外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应依照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确定纳税义务。 ”请贵司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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