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7 12:22:44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霞山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霞山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霞山区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霞山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霞山区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霞山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霞山区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霞山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18.7.20
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废止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全文废止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1
湛江市霞山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6年1月25日
湛江市霞山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2
湛江市霞山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新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公告
2016年7月25日
湛江市霞山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



附件:

[*]全文废止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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