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7 12:22:39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公告〔2018〕2号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公告〔2018〕2号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公告〔2018〕2号
全文有效
2018.7.20
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
附件1:继续执行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附件2:全文废止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附件3: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附件4:修改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附件1:继续执行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附件2:全文废止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附件3: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附件4:修改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公告〔2018〕2号 国家税务总局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