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7 12:19:33

国家税务总局连平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连平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连平县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连平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连平县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连平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连平县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连平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18.7.20
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废止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1 关于我县木材购销基价征税问题的通知 1995年3月22日 连国税发字〔1995〕012号 2 关于加强我县“煤气”销售行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1996年11月25日 连国税发〔1996〕068号 3 转发市国税局、市公安局关于机动车销售使用发票、入户(转户)有关规定的通知 1999年1月14日 连国税联发〔1999〕01号 4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的通知 2004年10月25日 连国税发〔2004〕171号 5 关于明确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1996年5月13日 连地税发〔1996〕034号 6 连平县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证验证的通知 2002年8月5日 连地税通〔2002〕2号 7 连平县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证验证的通知 2002年8月5日 连地税发〔2002〕50号 8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4年7月21日 连地税发〔2004〕62号
9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4年12月23日 连地税发〔2004〕135号 10 转发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委托代征税收管理的通知 2009年7月28日 连地税发〔2009〕170号 11 转发省局关于加快推行发票在线应用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年11月10日 连地税函〔2009〕64号


附件:

[*]全文废止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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