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7 12:07:32

[案例]130004779 发放的礼品计入“业务招待费”是否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发放的礼品计入“业务招待费”是否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案例]130004779

《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57号)规定,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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