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7 11:49:39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扩大新微信预约系统上线范围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扩大新微信预约系统上线范围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扩大新微信预约系统上线范围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9号
全文有效
2019.3.29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纳税人,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新微信预约系统将在罗湖区税务局、蛇口税务局、福田区税务局运行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上线范围,于2019年4月6日20:00在南山区税务局、盐田区税务局、坪山区税务局、光明区税务局、大鹏新区税务局、前海税务局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此次上线范围
   南山区税务局、盐田区税务局、坪山区税务局、光明区税务局、大鹏新区税务局、前海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大厅。
   二、新预约系统路径
   4月6日起,预约以上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纳税人通过以下路径进行预约: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微助手”—“预约办税(新)”。
   三、功能变化
   新微信预约系统上线后,将实现各办税服务大厅排队情况实时查看、微信即时推送排队信息、实时叫号提醒、统一规范各办税服务大厅预约业务等优化功能。
   四、注意事项
   (一)未上线新预约系统的其它办税服务大厅预约方式维持不变,仍通过原预约系统或电子税务局进行预约。
   (二)4月1日-4日,因旧预约系统已停,此次上线范围的各办税服务大厅全部改为现场号办理,已预约的纳税人不受影响。
   (三)新预约系统需实名验证后才能预约,请纳税人务必实名登录预约,通过税号登录将无法预约。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扩大新微信预约系统上线范围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