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关于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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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关于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全文有效
2019.4.16
各出口企业:
此前我局发布的《关于出口企业2018年度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的通知》中列明了延期申报不同情形对应所需提供的举证材料,若企业由于实际情况确实无法提供列明的举证材料,可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其延期原因的举证材料(全部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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