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s Archiver
论坛
›
热点答疑
› 对税务行政赔偿决定不服怎么办?
山山而川
发表于 2020-5-26 10:08:12
对税务行政赔偿决定不服怎么办?
对税务行政赔偿决定不服怎么办?
总局政策君
发表于 2020-5-26 10:08: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第十四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对税务行政赔偿决定不服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