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不再使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备案备查类减免税网上申报系统”的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不再使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备案备查类减免税网上申报系统”的公告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不再使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备案备查类减免税网上申报系统”的公告
全文有效
2015年11月16日
按照《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部分内容修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9号)规定,《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备案备查减免税网上报备的公告》(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号)已废止失效。从2015年11月16日起,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的“备案备查类减免税网上申报系统”将停止使用。纳税人需办理备案类减免税登记申报的,请通过“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办理。如有疑问,请与主管地税机关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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