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4983 二手房转让的相关税费,政策是怎样的?有没有综合税率?
二手房转让的相关税费,政策是怎样的?有没有综合税率?
[案例]130004983
二手房转让方根据下列文件适用税收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57号)文件精神,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另据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文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不符合上述免征条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20%。 应纳税额=(住房转让收入-房屋原值-相关税费-合理费用)X20%。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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