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6 13:15:16

湖南省长沙市财政局 长财法[2009]6号 湖南省长沙市财政局关于认定第三批27家企业具备再生资源增值税先征后退资格的通知

湖南省长沙市财政局
湖南省长沙市财政局关于认定第三批27家企业具备再生资源增值税先征后退资格的通知
长财法6号

湖南省长沙市财政局关于认定第三批27家企业具备再生资源增值税先征后退资格的通知
长财法6号
全文有效
2009年8月27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税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57号)和《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湘财税6号)文件精神,我局受理了你单位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先征后退资格认定的申请。
经审核,你单位符合再生资源增值税先征后退资格。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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